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下称“舒城市监局”)于2024年8月16日立案调查,于2024年9月12日向卫生巾售卖方舒城县城关镇锦鸿配送中心(下称“舒城锦鸿”)下达《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舒城县市场监管局2024年行政处罚信息》(下称“行政处罚信息”)显示,舒城锦鸿2023年9月在合肥市长江批发市场使用现金购买一台打码器,并于9月开始将业务员从商超回收临期、过期卫生巾,篡改生产日期,2023年12月份对外出售。 舒城锦鸿被没收违法所得298.71元,处以违法所得9倍的罚款2688.39元,上缴国库。 此外舒城锦鸿被吊销营业执照,监督销毁舒城锦鸿篡改生产日期的“水晶花”牌卫生巾676包、“洁婷”牌卫生巾148包。 在案件调查过程中,舒城锦鸿对篡改生产日期、回收、销售的卫生巾数量的违法事实,没有作出客观陈述,也没有提供篡改生产日期、销售的卫生巾数量票据。 舒城市监局穷尽现有的调查手段,仍无法认定舒城锦鸿自2023年9月份开始至违法行为被查获时,篡改生产日期、回收、销售的卫生巾数量的违法事实。 至舒城市监局调查终结时,舒城锦鸿的违法货值为6026.98元,违法所得298.71元。 “老黑”称,其中一品牌卫生巾的产品批次开头显示“2008”,他质疑是2008年生产的产品,“按保质期3年计算,现在已过期13年。”引发网友热议。 ©青岛广播电视台版权所有,未经许可,请勿转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