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钻石湾和硕园20号楼的居民 最近挺郁闷的 新买的房子本来住得好好的 可最近他们一回家 感觉不像是进了自己家门 而像是走进了酒店 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居民新买公寓楼 却像住进酒店里 居民们说他们是今年年初购买的房子 房子是40年产权的公寓 开始居民们觉得小区居住环境都挺好 可就在不久前 他们却遇到了一件闹心事儿 居民: “7月初的时候,因为有业主买了两层的房子想做日租房,于是他把整个楼的名字给改了,变成了一个什么什么酒店。” 原来 整栋楼总共有17层 有一名业主将15、16层全部买下 用来做精选酒店 并在这栋楼入户转门上面的外墙上 设置了酒店标志 居民: “现在住在房子里面的业主,好像在别人看来就是进小旅馆的客人一样,让大家特别不舒服。” 居民: “这也是我们300多个业主公共的位置,他是没有权利把这么显眼的牌子挂在这的。我们业主每次回家,包括带我朋友来也好,都以为领去酒店开房,干别的什么,很抵触我的。” 居民说目前酒店已经处于营业状态 来店客人需在公寓大堂登记后 由物业保安刷卡上楼 除了私设酒店标志外 居民们还觉得来来往往这么多闲杂人员 也有很多隐患 居民: “每天都有络绎不绝的人,我们的安全谁来保证。酒店的保洁人员车很大,拉着被、被单,就把整个电梯给堵死了。公寓买来两层就能做酒店?咱也不知道这个事情。而且有没有资质,是否安全,在工商局是否有备案,这个咱都一概不知。” 为此 居民曾把问题反映给了小区物业 物业方面也联系了执法局 居民: “综合执法不管这个事儿,不在职权范围之内,然后这个事儿最后就不了了之了。我们问物业到底谁来管这个事儿,物业到现在也不给我们一个答复,一直说三天两天给解决,牌子拆掉。现在半个月,20多天过去了,这个牌子一直还立在这里。” 设置牌匾无需审批 居民权益该如何保护 那么像这种搭建酒店标志招牌的情况 是不是属于私搭乱建 是否需要提前征得其他业主的同意 在业主反对的情况下 又该怎么办呢? 远洋钻石湾未来里物业服务中心 工作人员说 在发现有人搭建酒店店名标志后 他们就第一时间通知了执法局 物业工作人员: 物业说他们目前 一直在联系15、16层的业主 希望他能把酒店标志换个地方 物业工作人员: “他说他是加盟的酒店,他需要跟加盟方去协调、协商,去更换位置。这个事一直也没有动作,因为我们一直在这追问嘛,协商的怎么样了,一直在沟通当中。” 事情过去了半个月了 到现在也没解决 居民很着急 而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对此事也是爱莫能助 因为根据《大连市市容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在每个门面设置一块与注册登记名称相符的标牌,设置时是不需要审批的;但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应当向城市市容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 业主们该怎么办呢? 辽宁摩斯尔律师事务所律师邵士猛: “如果没有约定,按照物权法的规定,该栋楼面的所有权、使用权归全体业主共有,由全体业主共同使用和收益。业户单独设立牌匾行为,侵犯了其他业主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为此 业主们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 实施相关的权益 进行相应的诉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