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望改革开放40年的历程,溧水民政事业变化历历在目。1979年9月,民政局与劳动局分设成立溧水县民政局。历经40年的改革发展,在保障基本民生、推进防灾减灾、发展养老服务、创新社会治理、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40年砥砺奋进。溧水民政工作不断改革创新,积极发挥民政部门在社会建设中的保底作用、基础作用、支持作用和支撑作用,有效促进着溧水经济和社会稳定和谐发展。不忘初心担使命,解放思想再扬帆,溧水民政工作将为溧水加快融入长三角和南京都市圈再创新贡献。 社会保障功能不断提升全区社会救助工作形成了以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等基本生活救助为基础,以医疗救助、灾害救助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慈善救助、公益救助等为补充的综合社会救助体系。一是低保标准逐年提高。1998年起,全县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当时低保标准每人每月120元,列入保障范围的有442户1258人;1999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实行全员纳入,保障金标准由120元提高到155元;2003年,城镇低保户无障碍进入医疗保险;2015年与市区同标;2018年低保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860元,全区低保人数达到3522户5402人。二是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更加健全规范,医疗救助比例从70%提高到90%,取消救助封顶线,同时扩大了救助范围,将特困职工、因病致贫人员、60年代精简老职工等纳入了救助范围。三是特困对象、残疾人保障及时到位。1982年底到1984年初,民政部组织开展了全国第一次五保普查,通过普查我县有五保户1641户2033人;有敬老院15所,集中供养五保户195人。截至2018年9月分散供养五保户1377人,集中供养五保户320人,城市“三无”27人,供养标准分别是1118元/月、1290元/月和1720元/月;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共计9019.4万元。四是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民政、公安、城管、社区“四合一”联动,确保区域内流浪乞讨人员及时获得救助,累计救助1230人次。五是慈善救助辐射基层。2017年8个镇街全部成立慈善分会,洪蓝镇塘西村成立首家村慈善工作站。2017年投入685.78万元开展“助医、助学、助孤、助老、助困、助残”等慈善救助活动。六是初步健全民政灾害应急体系。初步建立和完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体系,形成了由政府牵头、民政协调、部门联动、统一指挥、反应灵敏的灾害应急机制,公众减灾知识普及率明显提高。两年半来,积极完成了报灾、救灾、受灾民房恢复重建、困难群众危房改造等工作。每年与苏果超市签订救灾物资代储协议,代储金额达50万元;2016年度对受灾、农房损坏家庭核实理赔1407人次,理赔金额36万元;先后创成庆丰、板桥、秦淮路3家国家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养老服务工作提质增量全区养老服务工作构建了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信息化养老为辅助的养老服务体系。一是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由1986年15所敬老院发展至目前全区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全区助餐点由2015年的8个发展至目前,已建成50个为老助餐点,日服务量约1300人次,建成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7个;养老床位数由2010年底的1522张增加至4096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达40.96张;75周岁以上独居老人紧急呼叫终端全部安装到位;3A级及以上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3家,2A级76家。二是上调居家照顾服务标准。“五类”老人的政府购买居家照顾服务标准由半失能300元/月、失能400元/月提高至半失能400元/月、失能700元/月。三是创新拓展为老服务模式。2013年投资40多万元新建具有独立呼叫功能的“虚拟养老院”,2018年又投入20余万元完成虚拟养老院平台升级改造,并采用二维码身份认证,实现了跟踪管理、信息自动识别等多项服务功能提升,同时与“智慧溧水”APP完成功能对接,通过手机即可下单51项养老服务,日均服务近300人次。四是为老服务内容更具人性化。通过开设家庭养老床位,足不出户让老人享受专业护理;失能老人享受的“喘息”服务全部由政府买单,减轻家属照顾负担;启动镇街老年教育分校和村(社区)老年教学点建设,满足社区老人文化需求。五是医养融合更加深入。目前,全区共有8个公办养老机构(2个公办民营)、6个民办养老机构(1个公建民营),其中区颐和康复护理中心取得医疗资质,爱英、夕阳红老年公寓设置了卫生室,使我区由普通型养老向健康养老迈出了一大步。六是惠老政策不断完善。对90~94周岁、95-99周岁以及百岁老人的补贴由2006年的240元/人年、360元/人年、1800元/人年标准提升至目前按80-89周岁600元/年人、90-99周岁1200元/年人、100周岁以上3600元/年人标准发放,2016年以来,共为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发放尊老金1874万元;为60-69周岁民政保障对象、70周岁及以上无养老金的老年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均做到及时理赔到位。七是积极促进健康老龄化。围绕“健康溧水”规划纲要,制定“健康+保障”三年行动计划,从居家社区养老、机构养老、医养融合、老年教育等方面加快推进全区养老事业。八是提升老年教育质量。老年大学活动项目进一步丰富,各镇街老年教育分校、村(社区)老年教学点全面铺开,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进一步丰富。 城乡社区治理规范有序大力推进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的深度融合,建立党建、公共服务、“三社联动”、志愿服务的“四位一体”服务平台,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促进、联动发展的良性循环,城乡和谐社区建设合格率达到96%和90%。一是积极做好村居委会换届选举。1987年11月2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颁布后,中共溧水县委、溧水县人民政府组织贯彻实施,依法组织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1990年,贯彻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工作在全县展开。2016年全区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和第六届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共选举产生481名村(居)委会成员(主任107名、副主任61名、委员313名)。二是“小办公、大服务”提升为民服务质量。全区建成8个镇街级为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事项119项进入中心运行;社区“公共服务站”基本实现全覆盖,提供“一站式”服务。三是村务监督推进基层民主自治。2017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的意见》,明确了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运作机制,实现由“为民做主”向“村(居)民自主”转变。并完善丰富了村务公开目录,公开栏进一步向自然村延伸。四是以协商议事为驱动推进基层民主建设。根据区委《关于在村(居)加强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溧委发〔2016〕36号)要求,充分发挥村(居)委会在社区自治的主体作用,采取村(居)民议事会、村(居)民理事会、村(居)民决策听证、民主评议等形式,引导社区居民参与协商村(居)重大事项。同时,统筹推进基层协商和社会组织协商,完善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与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工作协调机制,鼓励业委会和物业企业联合开展小区自管。依托首届公益创投“掌上微协商系统服务”项目,以点带面,试点推广线上线下社区协商治理模式。2018年板桥社区爱涛天逸园启动掌上微协商治理模式,通过创建微信公众号、建立社区微信群,率先利用互联网技术对物业管理进行辅助,截至目前,通过微信群做线上社区自治服务人群达340人,覆盖小区50%以上家庭用户,已开展2场涉及社区物业服务在线协商,参与人数100人以上。五是“育管并重”引导社会组织健康发展。积极培育发展社区为老、为小、助残等社会组织,推动公益类、服务类社会组织在社区落地。截至目前,全区共在册登记社会组织668家,每万人拥有社会组织达15.3个。2016-2018年度,指导区级社会组织参加省市区三级公益创投活动,中标养老服务类、为小助残类、治理助困类、专业综合类等项目总计30余项,项目资金总额达300余万元。六是出台政策促进社工队伍建设。2017年5月,区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区社区专职工作队伍建设的通知》(溧政办发〔2017〕59号),从政策层面实现了社工人才队伍的激励保障机制,促进了社工队伍壮大,目前全区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初级、中级证书387人,万人持证社工8.3个。七是建立“三社+志愿者”联动机制。制定《溧水区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全区开展志愿服务类社会组织20家,通过开展社区志愿服务活动,挖掘全区平安、为老、为小等各类志愿领袖近200名,志愿者2000余人,年开展活动百余场次,受益人群达万余人。双拥优抚政策有效落实20世纪80年代,全县开展“拥军拥政、军民共建”活动,拥军优属工作进一步社会化、规范化。1986年,溧水县建立县、乡两级军民共建领导小组、军人服务中心和军地两用人才介绍所,开展为军人家庭排忧解难活动。改革开放以来,全区坚持富民和强军相统一,军地合力、军民同心,务实组织双拥活动,依法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全力保障新时代改革强军实践,切实服务部队战斗力建设。1999年,被南京市政府评为“双拥模范县”;2009年,获得“省级双拥模范县”;2018年,获得“省级双拥模范区”称号。一是优抚补助及义务兵慰问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2017年实现与市同标,两年多来,发放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经费累计6297.11万元,发放2015及2017年度入伍士兵766人慰问金共计153.2万元、义务兵优待金及大学生奖励金共计2459.79万元;组织技能培训392人次。二是稳妥推进省市政策的落实。两年多的时间里共组织全区享受国家抚恤补助待遇的优抚对象2500余人进行免费体检;认定下岗失业志愿兵(士官)身份159人;发放下岗志愿兵困难补助192.47万元;发放2017-2018年度企业退休两参人员慰问金131人次52.2万元;发放“光荣人家”牌10458块。三是落实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政策。为除一至六级残疾军人以外的重点优抚对象投保惠民商业保险,住院费用在医保范围内得到百分百报销,同时医疗报销审批由季度审批调整为月审批,对于医保费用外自付较多的,按照规定统一在年终给予大病救助。四是推进烈士陵园改造工程。2016年对中山烈士陵园道路和廻峰山烈士纪念塔台阶进行了修缮维护;2017年对中山烈士陵园公厕、办公区进行升级改造;2018年对中山烈士陵园内烈士纪念馆进行改造提升,全新规划了内部展示区;增设了1处烈士墓区,并对墓区进行了绿化改造。五是完成优抚对象入户核查。优抚对象信息数据实现精细化管理,建立了优抚对象数据核查规范化、常态化工作机制,2017-2018年度完成核查2278人。社会事务服务水平有效提升坚持民政所有权力事项运行公开,确保为民服务事项运转规范高效,真正为办事群众创造便利。做好婚姻登记、收养登记服务。1985年5月后,溧水县的婚姻登记工作由各乡镇政府民政助理依法办理。1999年1月,全县婚姻登记集中到县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办理。2005年,婚姻登记实现信息化管理。2016年,办理登记结婚4686件、离婚2090件;2017年办理婚姻登记4605对,离婚登记3485对,补办婚姻登记916对;2018年上半年办理婚姻登记2046对,离婚登记1274对,补发结婚证411对,补发离婚证31对,办理收养登记1件。此外,处理各类婚姻家庭纠纷上百起。近三年来,没有办理一起违法登记业务,登记合格率为100%。严格按照“依法规范、提质高效”的工作要求开展殡葬服务工作。20世纪80年代,根据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殡葬改革和加强殡葬管理的暂行办法》,全县推动以火葬为中心的殡葬改革,加强殡葬管理。1998年起,全县火化率一直保持100%。近两年半来,全区共火化遗体7868具,骨灰正确处理率和火化率均达100%,先后获得区级“文明单位”、“工人先锋号”、“巾帼文明岗”等荣誉称号;销售公墓墓穴463座。同时积极推动殡葬改革试点。启动建设区殡仪馆和经营性公墓,每个镇(街)新建或改扩建1座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堂。2018年3月15日,区委、区政府出台《溧水区殡葬综合改革试点方案》(溧委办发〔2018〕67号)文件,并于清明期间开展了殡葬改革宣传系列活动。加强区划地名管理。1980年3月溧水县成立地名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县地名普查及管理工作,1995年,县地名委员会重新审核印发了《溧水县政区图》,1997年6月5日,溧水县人民政府召开第一次勘界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布置全县勘界工作任务。自界线设立以来,区民政局积极做好维护保障工作,多次开展与江宁区、博望区区域界线联检,签订平安和谐边界协议书;2017年调整永阳街道原有的12个社区为17个社区;2018年完成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实施东屏、洪蓝、石湫撤镇设街工作,2018年5月7日,省政府批复同意我区设立东屏街道、洪蓝街道和石湫街道,并于7月10日正式挂牌。最溧水/今日溧水记者靳玉松通讯员张蓓陈静最溧水编辑:段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