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允许请勿转载 吴女士在江西南昌市坝口巷有套房子 多年前租给了一家保健品公司 租房合同到期之后 这家公司的一位员工表示 想把房子租下来给“妈妈”住 现在租房合同到期了 但住在里面的老人就是不搬走 吴女士都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吴女士说,去年11月份,她就跟老人打过招呼自己要用房子。按照合同约定,对方应该在今年1月份把房退出来,可直到现在,对方都没有要搬走的意思。 没办法,吴女士只得打电话找当初代签合同的王先生,请他把老人接走。但对方居然表示,他也接不走,因为他们之间不是真实的母子关系,老人范女士只是他们保健品公司的客户。 王先生也来过现场,与房东一起劝这位78岁的范女士尽快搬走,但同样没有下文。 范女士告诉都市现场记者,她只有一个儿子,老伴去世后,她与儿子一家基本没有了联系,主要是因为钱的原因产生了很多矛盾。范女士说,她之前的住房因为建设地铁1号线拆迁了。 为了这事,都市现场记者陪同吴女士找到了西湖区站前西路社区的工作人员,对方表示,社区也多次上门做了工作,但是老人就是不肯搬。 社区的工作人员说,他们也多次联系过老人的儿子,但对方不搭理。5月9日,老人的儿子曾经给房东吴女士回过一条短信,短信中写道:“拥有百万退休金的老人却为了自己长生不老不管不顾,不留后路,已经不是气了,气随着时间的推移会消,而这是伤心欲绝,刻骨铭心的恨,我没有时间给她找房子”。 随后,都市现场记者也电话联系上了老人的儿媳。 老人的儿媳告诉记者,他们夫妻和婆婆之间的矛盾确实很大,就范女士现在的情况,他们管也可以,但是有条件。 对于房东吴女士来说,她又该如何处理呢?《民法典》第733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承租物,返还的承租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另外,《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