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2207:08|老白谈天 天宁一村公租房 最近,丽水市查处了首例公共租赁住房骗保案,其中有两户公租房骗保家庭还因拒绝腾房被诉讼到法院。 2017年7月,市区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开始接受申请,当年10月,获取公共租赁住房承租资格的住户入住公租房小区。 同年12月,丽水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年审时发现,有公租房住户篡改毕业证书,提供虚假材料,工作人员先后多次通过电话联系住户进行沟通和劝退,有几位住户已经退出来了,但是其中有两户住户比较顽固,对工作人员的劝说不予理睬。 一户住户是修改了毕业年限,把2011年毕业改成了2013年,还有一户是完全篡改了毕业证书,把别人的毕业证书拿来贴上了自己的照片,改了自己的名字。 结案通知书 这两户家庭分别住在天宁一村某幢公租房的307和507。由于这两户拒绝腾退房屋,丽水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对这两家住户的公租房骗保行为提起法律诉讼,要求他们解除租房合同,立即腾空公共租赁住房,并根据合同约定,按原租金的3倍补缴租金共计一万多元。 最后,在法院发了执行裁定书后,这两户人家在6月底搬走。 丽水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表示,这两户住户会记录进公共租赁住房诚信档案,5年之内不能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并提醒用人单位对原件审核严格把关,避免再出现类似的事情。 结案通知书 这次骗保案的成功结案,体现了住房保障中心严肃处理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骗取保障资格行为的决心。记者提醒广大公租房申请人及用人单位一定要对提供的申请材料真实性及有效性负责,否则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据老白谈天,标题《丽水两人弄虚作假申请到市区公租房,还赖着不肯走,必须来点硬的!》,编辑董文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