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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沧福林苑小区违建地下室回填完毕,费用全由当事人承担

今年5月底,福林苑小区32号楼某单元101户被人举报在私挖地下室。调查发现,房主张某于今年2月购买了该房屋,并租给王某,租期五年,王某对房屋装修时,在未取得任何审批手续的情况下,采取“蚂蚁搬家”的方式私自下挖了1.4米,建设地下室,以此扩建来增加房屋使用面积。经测量,该地下违建面积约34.84平方米。

7月10日,李沧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浮山路街道、物业管理公司和32号楼居民代表召开会议,研究确定有资质的第三方鉴定公司对该处房屋进行安全鉴定。经鉴定,该户架空层下挖填土深度未超过原房屋基础埋置深度,在及时回填情况下,该户下挖地下室施工不降低原房屋结构安全性,但是该行为加大了下挖填土范围周边墙体两侧的不平衡土压力,对墙体受力作用不利,并提出了“对下挖空间采用流态固化土予以回填恢复处理,回填标高建议控制在原架空层最低通风排气孔高度下50毫米位置”的恢复建议。

7月20日,李沧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浮山路街道、物业管理公司和32号楼业主代表召开会议,确定施工单位和施工周期;7月21日,施工单位进驻现场,完成了流态固化土管道的安装;7月22日,克服降雨等恶劣天气影响,投入流态固化土4车68方,全面完成了恢复工作……多方合力下,福林苑小区某单元101户下挖地下空间违法问题迅速得到妥善处置,整个回填过程,都有专业人员监督,对地下室的回填做技术指导和安全保障。记者看到,此前违建地下室的两个出口,都已被混凝土填实,原出口上方的钢架子也被拆除。

私挖地下室不成,反而回填花了4万,王姓租户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买单。“这例因小区业主私挖地下室影响房屋使用安全的违法行为,发生在装修期间且位于房屋内,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处置难度大,危害性强,在李沧区房屋安全使用执法领域尚属首次。”李沧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下一步,李沧区将举一反三,在全区范围内对住宅小区展开全面摸排,对“私挖地下室、擅自开门开窗”等危害房屋使用安全的违法行为,开展“铁拳2024,守护家园”专项整治行动,坚决制止违建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对情节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大众新闻客户端记者张晓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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